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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4日,市民何先生的来电反映,他家的两台三星电视机接连出现故障,但是维修人员只维修了其中一台,另一台却迟迟不给维修了。
据何先生称,这两台电视机都是三年前购买的,其中一台46寸的彩电已于06年因为无法打开而维修过一次,当时是维修员拿到厂里修理的,过了一个月后送回。今年5月,该电视机又发生类似故障,于是何先生再次报修,这次维修人员上门为电视机更换了一块高压板,维修费用为1820元,并开具了发票。
但是,何先生坚持要求在发票上注明更换的零件名称,并且索要已取走的坏零件。5月30日,维修人员将坏零件送回,并送来一张发票,但是发票内并没有写明修理项目,对此,他表示不满意,要求重新开具。
当时,维修人员答应了何先生的要求,但是随后就没有了回音。不多久,何先生家的另一台50寸三星电视机的显示器出现了故障,他于是再次报修。
可是这次维修人员不同意上门修理,称必须拿到修理厂,原因是零配件的成本很高,无法在不确定能否使用的前提下购买,这对于维修站来说也有一定的风险。而何先生却坚持不同意取走,原因是06年的那次取走维修耗时一个月,并且如今又有了故障,他表示不放心。
记者就此事致电三星的南汇维修站,负责人表示,他们愿意在近期为何先生补送上发票。但是至于修理50寸彩电一事,希望何先生能同意将电视机送往位于蓝村路的浦东维修总部,否则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,无法为其修理。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txiu.com.cn/ydm/show_article.php?aid=1051
转自:统修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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